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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普答疑六
作者:yck        来源:yck        点击数:2 次        更新时间:2008-08-02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业务答疑的函(之六)

 

各市州农普办:

第二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即将展开,各地遇到的业务问题也逐渐增多,现将国务院农普办下发的部份共性问题及答案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全家外出户,有退耕还林、不用管护的林地,或者抛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如何填报?

答:对本问题要说明两点:

1)全家外出户承包的林地或抛荒未满三年的耕地,若没有转出、租出、包出给其他户或单位的,视为本户经营。

2)这样的户要全部填入“本地户全家外出情况手工过录表”,是否填住户普查表,要看是去往城镇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因此:

如果迁往城镇地区,要填户1表和户2表,和其他户一起编列连续的户编码。

如果迁往其他农村地区,可以不填户1表和户2表。若部分地区农普办要求迁往其他农村地区的户也要填写住户普查表,户编码从901开始编列。

现将江苏省制作的“登记对象识别”表列示如下供参考。

农村住户和城镇住户登记的识别

 

农业生产经营户

其他住户

农村住户

登记

登记

城镇住户

登记

不登记

农村地域摸底对象、登记对象和全家外出的识别

 

是否居

住在本

普查区

是否在本

普查区经

营农业

是否居

住在城

镇地域

户籍是

否在本

普查区

摸底

对象

登记

对象

全家

外出

居住在

本普查区

不论

不存在

不论

 

户籍在

本普查区

不论

不存在

 

 

不论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

不存在

不论

 

不论

 

 

 

 

 

 

 

城镇地域摸底对象和登记对象的识别

 

户籍是

否在本

普查区

是否居

住在本

普查区

是否居

住在城

镇地域

摸底

对象

登记

对象

登记表种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

不论

-

1和户2

不论

1和户2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中

为农业雇工

6个月以上)

不论

不存在

3

不论

不论

 

 

 

2从村集体承包耕地50亩,后退耕还林20亩,农户不再经营该林地,怎么填?

答:首先要明确退耕还林的林地应视为本户经营。所以该户应填户1表和户2表。其中:

1表中相关内容应填写:

H37 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的耕地          30亩,

H45 从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的其他农业用地  2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