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单位清查程序的开发,请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在10月7日中午前上报第二次经济普查小区划分代码。上报格式为:DM(代码,12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小区码,共14位。没有划分小区的,后两位补0),XZQHMC(行政区划名称),文本文件,用逗号分隔。 普查区代码以9月18日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后认定的为准,请在FTP://xsq:xsq@10.43.105.222/下发目录/普查中心/小区地址码上报文件夹里下载。 联系人:韩建华,电话:0745—2721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