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化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单位清查工作进度上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及时掌握各地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度,决定建立各地单位清查工作进度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10月23日、11月3日、11月13日、11月23日上报,共上报4次。如遇法定假日则顺延。 二、上报内容 上报内容为各县(市、区)单位清查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单位清查的乡镇街道、普查区数量,清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预计完成清查工作任务量的百分比等(表式附后)。 11月10日上报快速汇总结果,要与第一次经济普查比对。 三、上报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上报材料发送到市经普办单位名录组曾邵文(zsw_hh@omhn.stats.gov.cn)的电子邮箱或直接以QQ方式报送,文件名统一为“××县第×次上报单位清查工作进度材料”。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单位清查工作进度上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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